《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由工信部牵头制订,根据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情况每2-3年动态调整一次。其涉及的装备一是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是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二是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三是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近日,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14日。在本次公示的指导目录,包括大型石油、石化及煤化工成套装备、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基础件等14个类别,其中,四极杆质谱仪、化学研磨设备、多声道超声波气体流量计、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全自动化学发光检测仪、集成电路封装在线等离子清洗机、平板显示屏自动光学检测设备等多项仪器入列目录。该补偿机制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并通过适当财政资金补贴,引导装备制造企业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用户风险。本此2017版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公示,涉及多项仪器装备,将会使从事这类仪器装备制造企业、用户受益,同时,保险公司也会从中开辟新的业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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